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09|
- 来源:NBA直播吧
新闻办公室张静怡:
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欢迎大家出席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加强诚信陕西建设,提升诚信建设水平”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五场。我们邀请了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郝占彦先生,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副处长黄满仓先生,王先生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局副局长宝山、省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中心负责人杨茜女士请他们向大家介绍专项治理的相关情况虚假宣传和针对全省营业性演出市场的门票炒作情况和“不合理低价游”的特殊处理,解答了记者朋友们的担忧。问题。
现在,首先请郝占彦先生介绍一下情况。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郝占彦: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多年来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根据省委文明委《集中解决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工作方案》,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开展虚假宣传、门票专项治理商演市场投机炒作和“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下面我介绍一下专项治理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炒票行为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演出市场经营秩序西安中超国际旅行社,进一步推进演出市场诚信建设制度化,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演出市场环境,2017年至今,省文化和旅游厅针对全省演出市场虚假宣传、炒票问题开展多项查处。分专项管理。
一是依法依规界定虚假宣传和选票投机行为。根据原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相关规定西安中超国际旅行社,所谓虚假宣传、炒票行为,是指单位从事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包括利用互联网从事商业演出票务业务)。互联网平台企业)未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且许可证经营范围未注明“演出票务”;演出主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委托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单位经营营业性演出门票的;为营业性演出票务活动提供宣传、推广、信息发布等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未取得营业性演出批准文件提供营业性演出票务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虚假宣传、炒票行为的。
二是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杜绝商演市场虚假宣传、炒票行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营业性演出实行门票销售备案、网上监管、门票销售标准公开、演出票务信息公开等措施。演出主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演出门票销售计划;对演出组织单位或者演出票务经营单位的票务系统进行实时、在线监督,要求演出门票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时间、购买账户等信息)和相关合同保存6个月;演出主办单位和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应当向市场公开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公安部门批准的观众数量的70%。销售演出门票时,应当注明演出最短时长、文艺演出团体或者主要演员信息。涉及演唱会的,还应当注明主要演员。行为者或团体及相应的最低赛道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公平交易。
三是强化营业性演出监督执法,专项治理成效显着。省文化和旅游厅始终将社会关注度高、门票供需紧张的营业性演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存在虚假宣传、炒票等潜在问题的,提前研判,提前约谈演出主办方、票务经营者。及时督促整改,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将演出主办方、演出票务经营者列入文化市场警示名单或者黑名单,酌情给予信用警告或者处罚。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正面引导NBA直播吧,充分发挥12318文化市场举报热线和网上举报功能,引导消费者共同抵制虚假宣传和恶意选票炒作行为并进行举报。
2016年至2018年,我部门重点针对部分音乐酒吧、歌舞娱乐场所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现象,开展全省范围的排查行动,指导市(区)二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演出场地检查。监督检查音乐酒吧、涉外宾馆等各类单位137个。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全国牵头组织第一、二、三批演出市场“案例培训”活动,与16个省市联合办理一批演出市场案例。其中,“西安市碑林区苏格缪斯酒吧擅自组织外籍人员演出案”、“西安湘子烧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擅自组织营业性演出案”被列入全国演出市场。重点案例将在全国范围内培训推广。 16.对擅自在网络票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淘宝店等从事营业性演出门票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贯彻落实《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范和营造良好的演出市场秩序和环境。
二、关于“不合理低价旅游”专项治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旅游发展环境,推动转型升级为推动我省旅游业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根据原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顿“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 《行动》要求,2016年至今,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联合管理”的原则,精准瞄准“不合理低价游”及其衍生品影响旅游市场秩序。明确相关部门责任,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出行”。
一是明确“不合理低价出行”的行为和表现。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不合理低价旅游”是指旅行社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旅行社不向当地旅行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明显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接团公司接待未支付费用的旅游团,或接待费用低于成本的旅游团;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体旅游提供服务时,要求导游预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的其他“不合理低价”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跟团”行为。
二是开展综合执法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旅游”,保护游客合法权益。在省委宣传部指导下,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宗教局、省文物局等部门开展常态化执法督查,深入查处、清理一批发布“不合理低价旅游”信息的非法旅游网站和广告网站;严厉打击旅行社为吸引游客而发布低价信息、虚假宣传、误导游客的行为。严肃查处不与游客签订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的旅游团队;严厉查处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跟团旅游产品的;未在跟团旅游合同中注明委托机构和代理人的机构基本信息西安中超国际旅行社,机构擅自改变旅游行程的;严厉查处旅行社将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当地旅行社,或者未与当地旅行社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当地旅行社不予受理的。遵守旅游合同提供服务等行为;依法联合查处商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垄断、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违法行为;依法联合查处商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欺骗顾客、低价倾销等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努力解决这个问题。
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2016年市场秩序整顿及秋冬季整顿行动、2017年春夏行动、2018年利剑行动等市场整顿行动,及时依法查处案件以及“黑导游”专项整治。 、陕西盛世国际旅行社、陕西盛世国际旅行社、、、、、、等一批违法企业加强信用约束和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大对影响全省旅游市场秩序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增加了违法活动的成本。通过整顿,全省旅游企业主动依法合规规范经营服务,我省“不合理低价旅游”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环境得到优化。
文化和旅游市场新业态的涌现、多种业态的融合发展,也对主管部门的创新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市场主体及相关人员联合惩戒文化市场严重违法失信人员的合作备忘录》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四大支柱和八大支柱初步形成备忘录》信用监管机制和相应的联合惩戒程序得到细化,形成了一系列生动的惩戒案例。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和相关人员了解纳入联合惩戒的严重后果,推动形成企业诚信经营、消费者放心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有序和产业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新闻办公室张静怡:
介绍就到此为止。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提问。提问时,请说出您所在新闻机构的名称。谢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为何向市场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总门票数量的70%?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察局副局长王宝山:
省文化和旅游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演出市场监管过程中,设定了营业性演出公开销售门票的最低数量,以防止个体演出者通过非正规渠道将演出门票包装给“黄牛”,造成大部分消费者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购买门票。这是我们采取的必要措施。之所以定为70%,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充分尊重行业协会、演出公司、票务公司的意见;二是充分尊重行业协会、演出公司、票务公司的意见。其次,需要照常向赞助商和其他单位发放一些门票。营业性演出首先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原则,我们认为70%的比例是比较合理的。
中国记者:
端午节假期即将来临。很多人都愿意去旅行。当然,也会有很多中外游客来陕西休闲度假。请问,近期省文化和旅游厅有什么具体行动来保障旅游市场秩序?
陕西省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中心主任杨谦:
为确保端午假期旅游市场稳定有序,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健康稳定的旅游环境,省文化和旅游厅主要采取针对我省旅游市场特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重点对景区及周边环境旅游秩序执法检查,监督检查安全措施、流量控制机制和应急预案是否到位;二是要求各地对交通枢纽、游客集散中心、旅游住宿设施、娱乐设施、旅游餐饮场所、大型游乐设施以及节日期间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组织检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消除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三是依法严厉查处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经营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检查“不合理低价”、无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非法委托出境旅行社、虚假广告、导游服务不诚信管理、强制购物等违法行为。四是重点检查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烧香活动,杜绝“烧高香”、“求子”以及利用算命等手段欺骗、诱导的现象。节日期间在景区等场所向游客勒索钱财。五是加强文明旅游宣传贯彻工作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行前通报中文明出行提示的落实情况,以及导游、领队对游客文明行为、礼仪、礼貌的宣传和指导。包括节前指导各地、旅游景区等单位开展节假日旅游志愿服务。
陕西传媒网记者: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针对囤票、炒票等违法不良行为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副处长 黄满仓:
文艺演出购票、售票行为本质上属于文艺演出活动的非法经营。这是市场诚信缺失的问题,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绩效市场环境。必须加强监督和抵制。作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一方面,依法依规加强对演出主办方和票务经营单位的行业监管,提供业务指导,规范其经营行为。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倒卖门票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措施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对互联网平台门票销售的监管,落实网络平台诚信经营责任,杜绝网络“黄牛”行为。二是要求演出主办方、票务经营者明码标价并予以公开,不得以高于标价的价格出售。三是对重点演出实施专项监管,实现演出活动零投诉。四是加强门票销售系统监管,确保70%的门票面向社会公开销售。五是及时受理检查中发现的投诉和虚假宣传、炒票行为,及时约谈这些单位,将演出主办单位或者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列入文化市场警示名单或者黑名单,给予信用警告或者处罚。合适的。
新闻办公室张静怡: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到来。